按照自治区《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内人社办发〔2022〕63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“定向评价、定向使用”工作的通知》(内人社发〔2022〕55号)文件要求,赤峰市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结束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函、来访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,同时须附书面材料,并签署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,以便于进一步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。
公示时间:5个工作日
公示电话:0476-8332036
地 址:赤峰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515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