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

2023-04-11 0 442

各位考生:

按照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》安排,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请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《同意应聘证明书》,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经历中获奖证书(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)和其他业绩成果佐证材料,于2023年4月11日下午2:30-6:00,到招考大厦(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99号)西配楼二楼参加资格审查。逾期未参加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。

咨询电话:0311-66007090(工作日上午9:00-11:30,下午2:30-5:00)

附件:《同意应聘证明书》(样本)

 

 

河北省教育考试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4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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